今天是:

索引号 ynxshzwsy/2022-0000077 公开目录 服务流程
发布机构 沂南县双堠镇卫生院 发布日期 2025-02-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双堠镇卫生院双向转诊服务流程

双向转诊流程

上转病人:

符合上转条件者,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后卫生院填写上转单,转上级医院。上级医院接上转单后在门诊部进行登记,门诊就诊者免收挂号费,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提供预约门诊检查;需住院者优先安排、由门诊部协调处理住院事宜,安排专人送至病区。

下转病人:

符合下转条件者,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后填写下转单,与卫生院联系同意后。由医院安排患者附带诊断证明、辅助检查、治疗方案、预后评估及诊治医生姓名、联系电话等资料转送卫生院。

接收转诊患者办理入院前主管医师应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并记录(意识状态、血压、心率、呼吸、血氧饱和度、尿量、引流量等),向患者、家属交待病情,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签署《入院告知书》后方可接收入院。

接收患者时须同时办好入院手续。

患者转入医院后由住院医师写好详细病历。

双向转诊条件

1.上转条件(除急诊抢救外)

①各种损伤(工伤、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烧、烫伤等)、急性中毒(毒物、毒气、毒品等)伤情严重或较重者;

②各种原因致大出血、咯血者;

③急慢性疾病,病情较危、重者或卫生院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④诊断不明确或常规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

⑤甲、乙、丙类传染病及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

⑥精神障碍疾病的急性发作期病例;

⑦患恶性肿瘤需要手术、化疗者;

⑧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处理的病例。

2.下转条件(在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转诊优惠政策,征得同意后)

①各种危重症患者经救治后病情稳定进入疗养康复期的病例;

②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或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患者;

③手术愈合后需要长期康复的病例;

④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或临终关怀的病例;

⑤老年病人护理和照护;

⑥心理障碍等精神疾病恢复期可以在卫生院进行恢复性治疗的病例;

⑦经治疗后病情稳定具有出院指征,家属要求继续康复治疗者;

⑧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人。

  


 
【下载Word】 【下载PDF】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地址:沂南县城人民路42号

邮编:276300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