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ynxshznsmwsy/2022-0000095 | 公开目录 | 医疗秩序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双堠镇南石门卫生院 | 发布日期 | 2022-10-02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南石门卫生院关于公布疫情防控期间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来院就诊注意事项 | ||
|
双堠镇南石门卫生院关于公布疫情防控期间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来院就诊注意事项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近期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以降低新冠肺炎病毒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就诊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院对就诊患者、住院患者及陪护、探视实行严格管控。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广大患者家属自觉遵守,积极支持和配合医院管理工作,以实际行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就诊须知∶ 1、请入院就诊患者及家属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扫描“场所码”,凭“绿码”接受体温监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医院。 2、请配合医务人员做好各项流行病学史的调查,不得隐瞒病情、行程和接触史。 3、如有发热或可疑流行病学接触史,请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请勿在医院其他区域停留。 4、非急诊病人,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就诊。就诊过程中,请自觉保持“1米距离”,并有序排队,严格遵守“一人一诊一室”。 5、能自理的门诊就诊患者尽量不要家属陪伴,幼儿及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者限陪护家属1人。 6、住院轻症患者原则上不留陪护,对住院需要陪护的患者实行“一人一陪护”,即一位住院患者只由一位家属陪护,陪护家属不能离开患者所在病区,期间须按医院规定进行核酸检测,持“陪护证”陪护,中途不得更换陪护人员。住院期间住院患者、陪护人员须佩戴好口罩。 7、医院各病区实行门禁管理,谢绝一切探视,提倡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表达关心和问候。 8、如有瞒报行程、隐瞒病情及接触史,破坏管理秩序,强行闯入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行为的,将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请您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做好自身防护!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南石门卫生院 2022年9月17日 |
| 【下载Word】 【下载PDF】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