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ynxhdzwsy/2022-0000043 | 公开目录 | 投诉途径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湖头镇卫生院 | 发布日期 | 2026-02-10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沂南县湖头镇卫生院投诉途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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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湖头镇卫生院投诉途径 投诉处理程序: (一)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投诉人的姓名、单位(住址)、电话、投诉时间、反应主要问题。 (二)核实。由接待人员根据投诉内容,医疗技术方面转办公室;门诊、管理方面转给相关科室;病房的服务、管理转给相关科室护士长或科主任。 (三)处理。对投诉能当场予以解决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解答,不准推诿。对于需要进一步调查和核实的,应和病人越好下次接待时间,减少病人往返。对于上级转发问题,在调查核实基础上,由相关职能部门在2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投诉处理地点: 医院三楼院办公室 投诉接待时间: 冬季08:00-12:00;13:00-16:30 夏季07:30-12:00;13:30-17:00 投诉联系方式: 0539-7359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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