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ynxpwzwsy/2024-0000087 | 公开目录 | 健康教育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蒲汪镇卫生院 | 发布日期 | 2024-12-08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2024年沂南县蒲汪镇卫生院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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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蒲汪镇卫生院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一、控烟工作办公室每周不定期组织抽查,重点检查科室控烟制度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及时整改。 二、各科室须认真贯彻单位控烟制度,认真执行控烟规定,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发现来访者吸烟,及时劝阻,保证控烟区内无吸烟者、无烟头。 三、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负责科室内发生吸烟现象,负责人负监管失职之责。 四、单位所有职工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凡违反规定吸烟的人员,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第一次违反禁烟规定者,给予诫勉谈话,责令写出检查,并取消当年评先、晋职资格;第二次违反禁烟规定者,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写出检查,可给予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禁烟规定第三次及以上者,在中心内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写出深刻检查,并给予相应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违反控烟制度的科室,在评优评先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科室主要负责人及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已作出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五、各科室对科室人员有教育监督责任; 六、对无视单位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科室或个人,将按单位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 七、对戒烟成功的职工进行表彰。 八、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九、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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