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adrqgs/2022-0000012 | 公开目录 | 安全警示 |
| 发布机构 | 沂南奥德燃气能源有限公司 | 发布日期 | 2026-04-21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燃气安全知识】燃气使用安全“十不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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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在厨房使用多种气源。使用管道气的用户,厨房内严禁使用瓶装液化气或生煤球火。 不要在厨房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谨防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 不要在燃气设施上栓绑绳索、电线或吊挂物品,燃气设施周边禁止燃放鞭炮。 燃气用户不要擅自增、改、迁、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器具。 不要占压、覆盖燃气管道设施。 不要将设有燃气管道、燃气器具的房间改做卧室、客厅和卫生间。 不要将燃气管道、阀门、燃气器具等燃气设施密封或暗设安装。 不要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毁坏、拆除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不要非法使用燃气设施和盗用、转供燃气。 不要擅自开启或关闭阀门箱和燃气表箱,破坏燃气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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