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aj1/2022-0000025 | 公开目录 | 户籍管理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2-10-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户口迁入办事指南 |
(需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及现行政策规定) (一)夫妻投靠 1.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结婚证;3.出生医学证明(限随迁未成年子女且居民户口簿未体现亲子关系);4.明确抚养关系的法律文书或协议书(限再婚投靠随迁未成年子女)。 (二)父母投靠成年子女(限城镇地区) 1.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父母与子女关系材料。 (三)子女投靠父母(限城镇地区) 1.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父母与子女关系材料;3.离婚证或协议书、判决书(限离婚投靠);4.一方属现役军人(出国境定居或死亡、失踪)证明(限另一方投靠共同居住生活的公婆或岳父母)。 (四)人才落户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符合当地政府规定人才落户条件的相关证件;3.拟落户地证件材料。 (五)大中专学生毕业就业、回原籍落户 1.毕业证;2.居民身份证或集体户口登记卡或常住人口登记卡;3.就业报道证;4.户口迁移证(限省外院校毕业生);5.拟落户地证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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