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aj1/2022-0000027 | 公开目录 | 户籍管理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3-07-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事项指南 |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一)变更姓氏(含同时变更名字)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出生医学证明、生父母协商同意声明材料(限未成年生子女变更姓氏);3.收养证或解除收养关系证明、父母共同申请(限被收养的未成年子女变更姓氏);4.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姓氏的关系证明(限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姓氏) (二)变更名字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生父母协商同意声明材料(限未成年生子女变更名字);3.收养证或解除收养关系证明、父母共同申请(限被收养的未成年子女变更名字)。 (三)其它人员出生日期更正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出生医学证明或原始户籍档案记载出生日期的最早材料;3.存在逻辑关系错误的材料(限因逻辑关系错误申请更正出生日期);4.派出所综合调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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