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ajj1/2023-0000141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07-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防汛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防指:

当前,我县已全面进入“七下八上”的防汛关键期,防汛形势异常严峻。通过近期督导发现,村级防汛工作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如重视程度不高,防汛责任压得不紧;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预案编制可操作性不强;物资储备不足,管理不到位;人员避险转移演练开展不及时,抢险救援队伍建设不到位等。这些问题需要高度重视,要强化落实工作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一是压紧压实防汛工作责任。乡镇、街道防指要进一步强化村级风险意识,切实压实村级防汛责任。要树牢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从最不利情况出发,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的作风做好当前防汛工作。村级主要负责人是防汛的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到岗到位,围绕人员避险转移安置,落实落细各项防范措施;村“两委”成员、三大员、公益岗、应急分队等要各司其职,听从指挥,全力包靠分包区域,及时掌握情况,严格落实应急“叫应”机制,既要“叫醒”,又要“回应”,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提前做好危险区人员转移避险。乡镇、街道防指要根据各类预警预报信息,及时通知村级,切实做好群众转移避险安置工作。当预判可能发生险情灾情时,要坚决、迅速组织群众提前转移避险,村级要全面细致组织危险区群众转移避险安置工作,建立党员干部包片、包户制度,加大对农村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的“一对一”帮扶力度,做好转移低洼易积水地带、危房、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临近河流水库较近的住户等人员的准备,确保应转尽转、不漏一人,确保转移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要明确转移对象、转移路线、转移时间、转移责任人和安置地点,着力解决好“转移谁、谁组织、何时转、转到哪、如何管”五个问题,确保转移有序不出问题。

三是紧盯重点区域不放松。要摸清村内漫水桥、低洼易涝区情况,形成工作台账,着重落实好警戒、监控和值守等必要措施。要疏通村内河流沟渠汪塘,及时清理清除阻碍行洪的障碍物。强降雨前后,要加强水库、塘坝、河流的巡查巡防,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并规范上报情况。要高度重视山洪地质灾害点监测预警,村级要高度负责,不间断巡查排险,发现苗头性隐患,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加快问题处置。要做好农田渍涝、蔬菜大棚、养殖大棚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疏通排水沟渠,加强农田排水,切实减少因灾损失。

四是加强防汛物资储备。要采取实物储备和协议存储的方式,备齐备足防汛物资、抢险物料等。每个自然村,要储备编织袋不少于500条,铁锨不少于10把、雨衣不少于10件、手电筒不少于10个,救生衣不少于10件,铜锣、哨子、手摇报警器、小喇叭等报警设备器材不少于2类各2个。有水库、塘坝等重点水利工程的行政村,储存物资数量要加倍。同时,有条件的村,还要配备部分排水泵、电锯等设备器具。对沙石、挖掘机、食品等器具物资等,各行政村要落实好协议储备。物资存放要规范有序,建立物资台账,实行专人管理。

五是加强抢险队伍建设。根据要求,每个村要组建不少于10人的抢险救援队伍。由村“两委”成员、三大员、公益岗、退役军人、年轻党员等组成,要求年富力强,身体健康,热心公益事业。要加强抢险队伍的培训和演练,7月底之前,各村级队伍要至少开展一次人员避险转移演练。

六是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救援准备。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强降雨期间,要求村级主要负责人在岗在位,强化应急指挥保障能力,确保通讯通畅;各村级应急救援力量要严阵以待,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抢险救援力量预置布防,确保出现险情、灾情能第一时间开展抢险救援。

近期,全县虽然有降雨,但是总量不大。各乡镇、街道要利用这段时间,进一步加强村级防汛工作,确保打通防汛“最后一公里”。要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强台、抢大险、救大灾”思想,找准短板弱项,明确责任人员,落实整改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县防指办将于7月底前开展一次村级防汛的专项督导检查,主要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发现问题将全县通报,并计入第三季度安全生产执法评估成绩。

附:汛期群众避险转移安置十项措施

沂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

汛期群众避险转移安置十项措施

1、所有受山洪地质灾害点影响的住户、切坡建房户必须转移。

2、山边、沟边、溪边、崖边、已滑坡地带边有险情苗头的住户要应转尽转早转。

3、低洼点、山腰点、自然条件不好点有险情苗头的住户应转尽转早转。

4、接近汛限水位水库下游、病险水库下游、有险情水库下游、头顶库下游群众应转尽转早转。

5、土坯房、浸水房、留守老人儿童居住房、残疾人住房、农村五保户住房的群众应转尽转早转。

6、在组织转移群众过程中,要科学确定转移路线,必须避开滑坡、塌方等路段。

7、要安全设定安置地点,转移安置后要保证基本生活需要。

8、要稳定安置一段时间,绝不能“晚上转、白天回”,在险情没有完全解除前不能返回家中。

9、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村主要负责人是转移群众的第一责任人。

10、党员干部要落实包片、包户责任,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下载Word】 【下载PDF】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地址:沂南县城人民路42号

邮编:276300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