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jj1/2022-0000194 | 公开目录 | 公共卫生服务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5-04-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指南 |
一、事项名称 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艾滋病防治条例》(2006年1月18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457号令颁发,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三条:"国家实行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的艾滋病自愿咨询和检测办法,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受理单位:沂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办理地点:沂南县城文化路32号 四、办理条件 有艾滋病高危行为史的人员 五、申报材料 公民身份证明 六、基本流程 1、检测前咨询:介绍检测程序、好处和保密措施;了解对方行为状况并促进危险行为改变;介绍抗体检测结果的意义,评估阳性结果承受能力,介绍阳性后续服务;填写《检测咨询个案登记表》。 2、知情同意:同意检测 3、检测:有资质的专业人员采血检测 4、结果告知和检测后咨询:阴性结果:告知阴性结果;解释阴性结果意义,确认是否度过窗口期;鼓励改变危险行为;不确定结果:解释原因,安排复查;阳性结果:必须告知结果含义及复查必要性等,预约进行复查/确证检测;补充《检测咨询个案登记表》中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重要信息。 5、支持转介服务:定期随访及转介;支持关怀及转介;机会性感染、抗病毒治疗联系及其他机构转介。 6、信息收集上报:填写完整《检测咨询个案登记表》,进行网络直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沂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制科。 (二)电话咨询:电话:0539-7905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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