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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fb/2022-0000344 主题分类 文物
发布机构 沂南县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沂政字〔2021〕28号
成文日期 2021-08-18 发布日期 2021-08-18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中
标题 沂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沂南县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单的通知

沂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沂南县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单的通知

沂政字〔2021〕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沂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我县历史建筑的维护管理和保护力度,保留我县历史文化记忆,经研究,决定将铜井镇东北村玉液泉、铜井镇东南村金波泉、砖埠镇砖埠村李家大院、蒲汪镇石香炉村冯家大院、湖头镇驻地扬水站、依汶镇孙隆村家庙、砖埠镇驻地粮仓、界湖街道玉泉路水塔、铜井镇马泉村存粮桥、铜井镇杜山村杜山桥、大庄镇老沂河大桥列为沂南县第二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现予以公布。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我县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宣传力度,坚决制止各类破坏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行为,切实做好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迁移、拆除经认定公布的历史建筑。


沂南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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