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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fb/2022-000043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沂南县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沂政字〔2016〕39号
成文日期 2016-05-10 发布日期 2016-05-12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中
标题 沂南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第一批调整取消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和承接上级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沂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第一批调整取消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和承接上级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沂政字〔2016〕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沂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省政府关于2015年第二批削减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鲁政字〔2015〕277号)、《市政府关于2016年第一批调整取消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和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临政字〔2016〕44号)要求,县政府决定,2016年第一批取消县级行政审批事项25项;承接落实上级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7项;调整管理方式的县级行政审批事项1项。

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事项,要逐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监管;对改变管理方式的事项,要减少申请材料,优化办理流程,不得再以审批方式进行管理。对上级政府下放的事项,要及时纳入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要制定承接落实方案,做好承接落实工作,并按要求编写公开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将衔接落实情况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5月30日前报送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附件:2016年第一批调整取消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和承接上级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项目目录


沂南县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6年第一批调整取消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和

承接上级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项目目录


(一)取消县级行政审批事项25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调整方式

备注

1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

取消


2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

取消


3

举办全县性人才交流会审批

取消


4

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

县环保局

取消


5

污染场地环境恢复方案审批

取消


6

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

县水利局

取消


7

江河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等填堵、占用、拆毁审批

取消


8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

县工商局

取消


9

户外广告登记

取消


10

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审批

取消


11

教育网站和网校审批

县教体局

取消


12

开垦荒坡地防止水土流失措施审批

县水保局

取消


13

鲜茧收购资格认定

县经信局

取消


14

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需要在城市规划区内饲养家畜家禽审批

县城管执法局

取消


15

文物保护单位拍摄许可

县文广新局

取消


16

改建、拆除电影院和放映设施审批

取消


17

电影放映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取消


18

为制作出版物、音像制品拍摄馆藏三级文物

审批

取消


19

特种印刷品准印许可

县公安局

取消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调整方式

备注

20

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审批

县政府

取消


21

中型及以下单建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县人防办

取消


22

县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

县林业局

取消


23

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

县商务局

取消


24

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审批

县卫计局

取消


25

互联网医疗保险信息服务审批

取消


(二)承接落实上级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7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原实施机关

承接机关

备注

1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运输相关易感动物、动物产品检疫

省畜牧局

县畜牧局


2

捕猎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

省林业厅

县林业局


3

驯养繁殖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


4

外国人对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审批


5

出售、收购、利用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


6

跨省运输、邮寄、携带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


7

大型农业可再生能源利用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市农业局

县农业局


(三)调整管理方式的县级行政审批事项1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调整方式

备注

1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县交运局

调整为其他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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