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fb/2022-0000384 | 公开目录 | 沂政办字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8-05-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城乡低保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县城乡低保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字〔2018〕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沂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全县城乡低保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县城乡低保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实施方案 为解决我县城乡低保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动低保政策落到实处,建立落实低保政策的长效机制,切实发挥低保兜底保障作用,决定在全县开展城乡低保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通过开展全县城乡低保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解决群众反映最突出、最关心的问题,重点整治低保对象认定不精准、动态调整不及时、备案制度执行不严格、长期公示不到位等问题,确保低保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促进社会公平。 二、治理重点 (一)低保对象认定不精准。低保申请推诿扯皮、入户调查走过场、民主评议搞形式等问题。 (二)动态调整不及时。低保动态调整机制落实不到位,存在“错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 (三)备案制度执行不严格。对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含离退休)、村两委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的,未做到全面、及时、准确备案等问题。 (四)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在保人员长期公示落实不到位,审批结果未及时、规范公示,公示信息内容不全,公示责任人不明确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2018年5月2日) 召开全县城乡低保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印发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表、路线图。 (二)自查自纠(2018年5月3日—9日) 针对整治重点中的内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四查一调整”工作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建立工作台账,逐条自查自纠,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1.动员群众自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召开动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各种媒介积极宣传低保政策,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让不符合城乡低保标准的群众主动申请退出。 2.民主评议审查。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组织包村干部召开村两委成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组成的评议会议,确定本区域农业种植、养殖、加工、劳务、经营等收入标准,详细讲解低保政策,逐户分析排查在保家庭收入状况、财产拥有情况,认真评估子女赡养能力。 3.入户核实调查。依据排查结果,逐一入户核实,入户核查采取“一看、二问、三核、四审、五访、六记录”的方式进行(一看:看家庭房屋、个人穿戴、家庭生活条件等;二问:问家庭成员关系组成、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及家庭收入来源等;三核:核实评估结果;四审:审查户口本、身份证、一卡通信息;五访:访隐性收入、访邻居、查实情;六记录:填写入户核查表,由调查人和被调查人签字确认)。调查人员要对调查结果负责,实行“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对不符合低保认定条件的,书面下发退出低保通知书,明确责任、权力、复议时间。 4.公开公示复查。对自查退出名单、排查退出名单、调整后拟保信息进行公示,公开监督电话,畅通群众投诉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有异议或反映强烈的,及时入户核实确认。 5.数据调整。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对自查自纠数据及时完成救助系统信息调整,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三)总结提高(2018年5月10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巩固治理成果,归纳提炼经验做法,查找问题根源,完善政策制度,建立健全落实低保政策的长效机制。 1.强化动态调整。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严格落实低保申请受理、调查、评议、审核的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进一步健全村居动态调整定期报告制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及时按照程序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在保家庭收入、财产发生变化的,及时做出增发、减发、停发低保金决定;因动态调整不及时,造成资金违规发放的由所属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追回。 2.落实备案制度。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含离退休)、村两委干部有赡(抚)养能力的,配偶及其父母、子女不得享受低保,家庭困难且无赡(抚)养能力确需享受的,由乡镇(街道、开发区)单独登记审核,县民政局逐户调查审批。 3.坚持长期公示。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切实加强低保公示制度管理,对目前“农村低保”公示栏进行全面梳理、规范、完善,按季度公示低保信息。 4.规范档案管理。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严把低保资料审核关,确保档案填写规范、资料齐全、信息真实、保存完整;要确保民主评议会议开展规范,会议记录详细准确、民主评议结果公开、公示及时;对取消人员或审核后不符合条件的要以书面形式告知;要运用视频、拍照等手段记录工作开展过程,电子文档要妥善保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相关责任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城乡低保突出问题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城乡低保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重视协调配合。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城乡低保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和规范提升扶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两项工作信息共享、同步安排、同步抽查;要将符合低保认定条件的贫困对象按规定程序、规定标准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切实发挥低保兜底保障作用。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采取定期调度和不定期调度以及明察暗访等方式对专项治理行动进行督导,建立问责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力,影响治理工作进度的,按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责任;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徇私舞弊、假公济私、优亲厚友、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以及违法乱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附件:全县城乡低保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全县城乡低保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 星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郭 祥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马洪春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郑树功 县扶贫领导小组西部山丘区指挥部成员、县农业局副局长 张 健 县财政局副局长 宋锡江 县审计局副局长 李中生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县维稳办主任 王庆兰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县居保处主任 刘泽鹏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王家华 县房管局副局长 田相武 县工商局副局长 王世涛 县国税局副局长 杨晓军 县地税局副局长 武玉涛 县农机局副局长 陈敬涛 县水利局副主任科员 王德海 县人民银行副行长 徐加镇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刘 莹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刘军福 县民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马洪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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