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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fb/2022-0000414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沂南县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沂政办字〔2015〕59号
成文日期 2015-12-18 发布日期 2015-12-18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中
标题 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南县“博爱齐鲁健康行”农村肝病防治救助公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南县“博爱齐鲁健康行”农村肝病防治救助公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字〔2015〕5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沂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沂南县“博爱齐鲁健康行”农村肝病防治救助公益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沂南县“博爱齐鲁健康行”农村肝病防治救助

公益项目实施方案


为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造福广大人民群众。经协调争取,省红十字会肝病救助项目办公室决定在我县实施“博爱齐鲁健康行”农村肝病防治救助公益项目。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宗旨

广泛宣传慢性肝病防治知识,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救助弱势群体中的慢性肝病患者,造福全县人民。

二、任务目标

按照“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战略目标,通过实施慢性肝病防治救助公益项目开展普查救治活动,切实掌握全县慢性肝病发病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治疗,进一步规范慢性肝病防治方法,降低慢性肝病发病率、传染率,提高全县人民身体健康水平。

三、实施内容

由省红十字会肝病救助项目办公室向我县捐赠价值100万元的药品,计划自2015年12月起,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 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农村慢性肝病普查和治疗。

(一)广泛宣传慢性肝病防治科普知识,提高群众的肝病防治意识。

(二)对全县12至65岁人群全部免费进行慢性肝病表面抗原检查。

(三)免费为每名慢性肝病患者进行慢性肝病五项、肝功能、B超普查。

(四)对普查出的慢性肝病病人,由县“博爱齐鲁健康行”农村肝病防治救助公益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公益项目办)组织提供防治救助公益服务。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宣传发动。县公益项目办负责制作发放宣传材料,在广播、电视等媒体开设栏目举办慢性肝病大讲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在主要路段、各村居(社区)主要路口、卫生院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材料,大力宣传农村肝病防治救助公益项目,弘扬“博爱齐鲁健康行”的农村医疗救助精神,使广大群众对公益项目知晓率达到95%以上,让广大群众从认识慢性肝病,科学预防慢性肝病,规范治疗慢性肝病,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广泛参与意识。

2.做好培训。县公益项目办负责梳理本公益项目的业务流程、工作标准等内容,制成工作手册或明白纸,及时发放给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做到全县一个流程、一个要求开展工作。同时,定期组织权威专家对县人民医院及乡镇(街道)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进行业务和技术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防治水平,确保本公益项目顺利开展。

3.筛查重点。由卫计部门牵头,组织各医疗机构对已有病历和健康档案进行梳理,将凡是曾经身患肝病且尚未治愈的农村群众列出清单,转县公益项目办及相关乡镇(街道、开发区)逐一走访核实,优先列为本公益项目的防治救助对象。

(二)普查阶段

从今年12月份开始,采取不同形式,深入单位、深入小区、深入农村、逐户逐人进行慢性肝病大普查,被查人数不低于辖区应检人数的95%。做好被查人员资料的登记造册,在填写被检查人员的基本情况时,不得缺项,尤其要做好慢性肝病表面抗原阳性患者的填报工作,及时汇总上报,并向患者或亲属发放告知书,确定患者到县人民医院进一步检查的时间及注意事项,普查登记表册由县公益项目办统一制作发放。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建立由红十字会牵头、卫生院实施、乡村医生参加的普查工作机制,具体负责本辖区人口的慢性肝病普查工作。城区的普查工作由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三)防治、救助阶段

对普查出的慢性肝病阳性患者,县公益项目办组织权威肝病专家逐人制定个性化治疗方案,提供3 个月的免费药物治疗。免费药物治疗阶段到期后,所需药品费用由省“博爱齐鲁健康行”慢性肝病防治救助公益项目办公室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给予补贴。县公益项目办全程跟踪防治救助进度,并定期调度患者治疗和康复情况。

县人民医院作为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做好全体医护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制定表面抗原阳性患者进一步检查的就诊流程图解,接待好每一位就诊患者,并建立患者档案,进行全程跟踪治疗,随时掌握患者康复情况,确保患者利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里成立沂南县“博爱齐鲁健康行”农村肝病防治救助公益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红十字会,具体负责本公益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红十字会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公益项目的实施工作,兼任卫生院院长的副会长为具体联系人。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为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县人民医院为项目配合实施单位,要明确1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并利用现有医护人员、设备等资源配合做好具体工作。

(二)做好统计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认真做好信息统计、汇总、上报工作。每周一下午五点前,将上周普查名单、筛查名单报县公益项目办,特殊情况随时上报,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普查、治疗、救助等情况书面上报县公益项目办。对慢性肝病表面抗原阳性患者,相关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保护好个人隐私。县公益项目办将根据普查工作完成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政府将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督导小组,配合县公益项目办不定期到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定点合作单位对普查、治疗、救助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任务顺利完成。项目完成后,召开总结会议,并根据工作情况兑现奖励。


附件:沂南县“博爱齐鲁健康行”农村肝病防治救助公益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沂南县“博爱齐鲁健康行”农村肝病防治救助公益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生花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中文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县政府法制局局长

隋海波 县卫计局局长

葛继东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成 员:汪春霞 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刘军福 县民政局副局长

刘长暖县文广新局副局长(正科级)

杜正田 县卫计局党组成员,县疾控中心主任

刘瑞贵 县食药监局(县食安委办)副局长(副主任)

兼县卫计局副局长

袁涛 县工商局纪检组长

孟庆武 县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红十字会,葛继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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