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fb/2022-0000478 | 公开目录 | 沂政办字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7-12-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环境和道路交通拥堵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市环境和道路交通拥堵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字〔2017〕104号 界湖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沂南县城市环境和道路交通拥堵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沂南县城市环境和道路交通拥堵问题 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当前城市环境管理及道路交通状况存在的实际问题,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县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至春节期间,开展为期两个月左右的城市环境和道路拥堵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着力办成一批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事项,实现城市环境明显提升,道路交通拥堵状况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的主要任务 (一)强化市容管理路面保洁,及时清扫垃圾,确保城市环境整洁卫生,特别是逢集日要加大清扫频次和力度。(责任部门:县城管执法局、界湖街道) (二)加强经营业户和交通秩序管理,对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行为处罚到位,同时划定停车位、经营区,规范停车和经营行为。(责任部门:县城管执法局、县交警大队、县工商局、界湖街道) (三)对道路集中排查,对破损路面、人行道板利用一周的时间完成修补。(责任部门: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公路局) (四)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对城区拆迁现场和建设工地加大扬尘治理力度。(责任部门: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 (五)对学校、医院、商业区等重点区域加强交通疏导,着力解决道路交通拥堵问题。(责任部门:县交警大队、县城管执法局、县教体局) (六)治理超载超限,设立治超站,严厉打击超载超限行为。(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交运局) (七)对县城广告牌进行规范提升。(责任部门:县城管执法局) (八)开展城乡客运车辆经营集中整治活动,规范城乡客运车辆、出租车停靠。(责任部门:县交运局、县交警大队) (九)整治城区背街小巷,改善城区背街小巷环境面貌。(责任部门:界湖街道) 二、重点路段和责任分工 根据每个路段整治的重点,确定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落实整治责任。 1.人民路(诸葛亮广场至向阳路),主要解决县教体局路口、君悦购物广场、百成汇和沂南一小上学、放学造成的道路交通拥堵问题,教体局路口加设右转车道,加强管理,划定停车位,开放水利局、文广新局、粮食局楼前停车场,治理车辆乱停乱放。(牵头部门:县交警大队,责任部门: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县教体局) 2.历山路全段,主要解决华苑酒店、东方购物广场、君悦购物广场、县医院西门交通拥堵问题,解决路面、人行道板破损,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牵头部门:县城管执法局,责任部门:县交警大队、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工商局) 3.汉街全段,主要解决诸葛亮广场等重点区域的道路交通拥堵问题,修补破损的路面和人行道板,规划好停车位,治理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问题。(牵头部门:县城管执法局,责任部门:县交警大队、县住建局) 4.花山路(文化路至澳柯玛大道),主要解决大丰商城、沂南五小、联通公司等重点区域的交通拥堵,治理乱停乱放、店外经营、占道经营问题,修补破损路面、人行道板,做好环卫保洁。(牵头部门:县交警大队,责任部门: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县工商局) 5.丹阳路(农贸市场段),主要解决农贸市场店外经营、占道经营问题,解决交通拥堵、乱停乱放问题,修补破损路面,做好环卫保洁。(牵头部门:县工商局,责任部门:县城管执法局、界湖街道) 6.北外环路,重点整治运输车辆超载超限,建设治超站,严厉打击超载超限行为。解决好道路交通拥堵问题,治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牵头单位:县交运局,配合单位:县交警大队、县城管执法局) 7.玉泉路(历山路至朝阳路),主要解决沂南二小上学、放学和县医院北门车流较大造成的道路拥堵问题,解决路面、人行道板破损,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牵头部门:县住建局,责任部门:县城管执法局、县交警大队、县教体局) 8.团山路全段,主要解决路面、人行道板破损,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和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牵头部门:县城管执法局,责任部门:县住建局、县工商局) 9.文化路(水浒套至朝阳路段),主要解决西段二手车市场、百姓超市、县医院南门、沂南一中、妇幼保健院道路交通拥堵问题,修补破损的路面和人行道板,规划好停车位,治理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问题。(牵头部门:县交警大队,责任部门: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 10.祥和路全段,主要解决好中医院、东方购物广场等重点区域的道路交通拥堵问题,平整原人社局办公区地面作为社会停车场,规划好停车位,治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行为,修补破损路面、人行道板。(牵头部门:县城管执法局,责任部门:县交警大队、县住建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富余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交运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城管执法局、工商局、住建局、教体局、公路局、界湖街道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抽调职能部门人员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办公、集中推进。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坚持既“严”又“实”、既“准”又“快”的工作作风,将承担的工作任务逐项进行研究,进一步细化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完成时限,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街区、到具体事,确保整治工作出成果、见实效。 (三)加强工作督导。对整治工作,制定日工作量清单,实行日销号制度,每日事每日清,确保整改到位。县委督委办要加强日常调度督查,每周一次向县级领导和部门通报进展情况,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进行跟踪问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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