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x/2019-0000064 | 公开目录 | 学籍管理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 | 发布日期 | 2021-02-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普通中小学生转学及学籍办理流程 |
转学及学籍办理流程:①每年寒、暑假开学前两周,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②拟转入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接收家长申请并让其提供入学材料(按照转入学校一年级新生入学所规定提供的材料要求执行)—③拟转入学校初步审核家长提供的入学材料并提出意见—④拟转入学校集中向县教体局普教科提交转入报告(内容包含:拟转入年级的班额情况、空余学位情况、学生名单和家长提供的原始证件材料)—⑤县教体局普教科审核—⑥提交县教体局领导办公会研究确定—⑦县教体局普教科回复学校转入报告(确定符合要求转入的学生名单)—⑧学校通知确定转入的学生家长办理转学手续—⑨家长办理转学手续后学生转入。提交转学申请、转入报告一般为每年寒、暑假开学前两周。 凡是未履行程序、未办理完转学手续的(转入、转出学校盖章同意,校长、学籍管理员签字确认;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盖章,经办人签字确认,以上项目缺一不可),转入学校一律不准接收。违规接收的,接收学校一律将学生退回原就读学校。严禁“先入学就读,再办转学手续”,严禁“不办理手续就转学”, 严禁以种种理由安排学生“借读”。如有违反,县教体局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责任教师、学校领导和学校严肃处理。各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省定标准:小学45人,中学50人),城区学校要重点规范,严格把关,凡是超过省定班额标准的学校不准转入学生,并积极向广大群众做好有关政策的解释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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