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tj/2021-0000146 | 公开目录 | 资助政策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1-11-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助学金(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助学金(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为做好我县2021-2022学年各级各类学校助学金(生活补助)工作,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公平、公正实施,及时将各类助学金(生活补助)指标落实到学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1〕62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1〕58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和相关助学金评审办法规定,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学前教育的资助对象为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正式注册园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的资助对象为全日制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职业教育的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要把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 二、资助额度 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的平均资助额度为每生每年1200元,具体分为三档:一档1000元,二档1200元,三档1400元;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中等职业、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额度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三档,一档1500元,二档2000元,三档2500元。 三、资助申请 助学金(生活补助)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动态调整。 符合条件的学生或家长(学前教育、小学一至三年级由家长申请)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助学金(生活补助)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邮政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 四、评审程序 各学校在助学金(生活补助)评审时不得设置比例、限制名额,要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应助尽助。学生资助工作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学校要成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资助管理员等组成的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审定,最终确定本校受助学生名单。 五、名单公示 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的受助学生名单实行班级、校级两级公示,公示时不要出现学生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信息,公示表要加盖学校公章,具体人员签字要齐全,公示期5天,以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要将张贴的公示表进行拍照存档。 六、资金发放 助学金(生活补助)资金按学期集中发放。每年5月31日、11月30日前分别将春、秋季资金通过银行卡发放给学生。 七、报送时间 各学校请于11月15日前将各学段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学生信息汇总表报资助中心。 八、数据录入 各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助学金评审完成后及时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xszz.sdei.edu.cn:82/;或者登陆“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网址https://sdxszz.sdei.edu.cn点击“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将资助信息在系统中进行录入,数据录入工作要求在12月10日之前全部完成。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1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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