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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tj/2021-0000147 公开目录 资助政策
发布机构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1-11-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前教育保教费、普通高中学杂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县直幼儿园、普通高中:

为贯彻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加强精准资助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教财字[2020]4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财字[2020]4号文件的通知》(鲁教财处函[2020]11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1-2022学年学前教育保教费、普通高中学杂费减免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学前教育:全省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高中教育: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普通高中学校。

二、项目和标准

学前教育免保教费:公办幼儿园全额免除。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免除标准不超过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保教费标准高出公办幼儿园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照规定继续收取。

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公办学校全额免除。

(一)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范围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非建档立卡孤儿

3、重点困境儿童

4、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

5、非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学生

6、非建档立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二)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范围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3、非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学生

4、非建档立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三、工作要求

各学校(幼儿园)应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学费(学杂费或保教费)免除工作,并将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提交免学费(学杂费或保教费)申请的学生,学校应及时办理免除手续,对于其中已缴纳学费(学杂费或保教费)的学生,学校应在身份核实后予以退还,

四、材料报送工作安排

1、各学校免费汇总表由校长和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1月15日前报资助中心,同时电子版报送。申请表、汇总表、签字明细表等材料整理归档。

2.最新享受政策贫困人口名单(特殊困难学生)已上传资助群,各学校认真比对,确保享受政策学生不漏落。

3、相关表格到资助工作QQ群(204359185)下载。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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