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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tj/2022-0000275 公开目录 资助政策
发布机构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0-05-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实施细则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印发《沂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沂教字〔2020〕10号


全县各初级中学、中心小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规范学校资助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生活费补助在教育扶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制度规定,县教体局研究制定了《沂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5月7日


沂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接受义务教育,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9〕12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9〕20号)等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对象为在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三条 生活费补助费管理遵循“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客观公正、规范透明,注重绩效、强化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基本条件:

1、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电子档案的建档立卡学生;

2、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学生;

3、特困供养户家庭学生;

4、低保家庭学生;

5、父母残疾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又无固定经济来源;

6、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家庭主要成员患重大疾病或突发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

7、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经济家庭经济困难;

8、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

第五条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共同出资设立。所需资金由省、市、县按比例分担。

第六条 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根据寄宿学生人数30%分配,非寄宿生补助费根据非寄宿学生人数8%分配。

第七条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250元。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25元。

第八条 生活费补助按学年申请,按学期集中发放。

第九条 学校要成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资助管理人员等人员组成的学校评审小组;成立年级组长、班主任等组成的年级评审小组;成立由班主任、任课教师、班长和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评审小组,实行三级评审。

第十条 生活费补助评审受助对象应履行下列评审程序:

(一)政策宣传。学校通过有效途径公布生活费补助政策,包括补助对象条件、补助标准、补助名额、申请补助程序、评审程序等。

(二)学生申请。学校根据县教体局下达的补助名额,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进行申请,由学生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沂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费申请表》。

(三)三级评审。班级评审:班级评审小组对申请人在校期间的实际生活状况进行评议,符合条件者上报年级评审小组;年级评审小组按照政策规定和相关办法进行评审,初步确定受助学生名单,上报学校评审小组;学校评审小组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审确定本校受助学生名单。

(四)名单公示。学校将评审结果在学校政务公开栏及教学班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内对有异议的受助对象,应及时查实处理。不符合受助条件者,应予取消,并补充名额,再行公示。

(五)材料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填写《沂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受助学生登记表》上报县资助中心。

第十一条 县资助中心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受助学生名单进行汇总,委托银行将生活费补助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监护人银行卡中。

第十二条 学校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按年级、班级分类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资料库,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的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

第十三条 学校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第十四条 要完善资助档案资料,规范管理资助档案。

第十五条 县教育、财政部门对生活费补助的评审发放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补助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有效,严防弄虚作假及挪用资金的现象发生。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县资助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沂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费补助申请表

          2、沂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受助学生登记表


  


 
附件【沂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费补助申请表.docx
附件【沂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受助学生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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