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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tj/2021-0000148 公开目录 优待政策
发布机构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1-09-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沂南县财政局、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学前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资助比例的报告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南县财政局

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确定学前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资助比例的报告

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财政局、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推进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加强精准资助工作,推动资助对象认定精准,资助资金发放精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1〕5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学前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比例确定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沂南县总面积1719平方公里,山地、平原、丘陵各占1/3。目前,我县有各级各类学校167处、幼儿园245处,在校学生(幼儿)14.4万人。沂南县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充分认识学生资助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精准确定资助对象

每学期开始,沂南县要求各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等文件规定,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助学金评审工作,实行三级认定两级公示,确保困难学生认定、助学金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首先将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等特殊困难学生认定为特殊困难,按最高档享受助学金。

三、合理确定资助比例

由于我县山区、丘陵居多,经济条件薄弱,困难学生相对较多。2020-2021学年我县共为4483名学生发放助学金676万元。具体受助学生情况如下:

1.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

学前教育在校生27586人,受助学生2759人331万元,受助学生中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共968人,占受助学生的35%,占在校生的3.5%,困难、一般困难受助学生1773人,占受助学生的65%,占在校生的6.5%;

2.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普通高中在校生14234人,受助学生1424人284.8万元。受助学生中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共573人,占受助学生的40%,占在校生的4%,困难、一般困难受助学生851人,占受助学生的60%,占在校生的6%。

3.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生3000人(无涉农专业),受助学生300人60万元。受助学生中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共234人,占受助学生的78%,占在校生的7.8%,困难、一般困难受助学生66人,占受助学生的22%,占在校生的2.2%。

学前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多。通过到学校座谈、结合历年来助学金发放情况,沂南县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确定为在校生的10%。在助学金评审时,适当向山区学校倾斜。

四、规范资金发放方式

进一步规范资助资金发放工作,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各项学生资助资金,均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全部通过银行卡或者社会保障卡发放。确保分别在每年的5月31日前、11月30日前将春季、秋季学期助学金(生活补助)发放给学生。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南县财政局

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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