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jxj/2022-0000022 | 公开目录 | 议题解读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 | 2022-04-06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2022年第4次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解读:《企业加快低效闲置用地退出和搬迁升级改造的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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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4次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解读:《企业加快低效闲置用地退出和搬迁升级改造的实施意见》 一、起草背景 在2020年度亩产效益评价中,亩均税收万元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共22家,共占用土地790.8亩,占参评规上企业的7.5%;共贡献税收532.17万元,仅占参评规上工业的0.77%。参评规下工业企业中亩均税收万元以下的有101家,占参评规下企业的50%;共占用土地1613亩,占规下参评企业的53.2%;共贡献税收39.57万元,仅占规下参评企业的7.2%,资源要素错配成为制约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 二、起草过程 为起草好该政策,县委分管领导牵头,成立了工信局、县府办参与的政策起草小组,在仔细研究国家省市有关支持工业经济发展和省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吸收以往的发展经验并借鉴兄弟县区的成功做法,制定了这个政策措施。。 三、主要内容 1.开展低效工业企业整治提升要实现什么目标? 2023年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全部出清,规下工业低效用地(低效用地指亩均税收万元以下用地,下同)占比由目前的50%下降至20%以下;2024年亩均税收2万元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全部出清,规下工业低效用地占比下降至15%以下;2025年亩均税收3万元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全部出清;规下工业低效用地占比下降至10%以下。 2.低效工业企业整治提升的对象是谁? ①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低效工业企业。其中,承担公共服务职能企业(如水、电、气的生产、销售企业)、在“亩产效益”评价过渡期内的工业企业除外,残疾人福利工业企业经申请认定后暂不实施差别化政策。②新建企业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竣工时间无法定理由延后一年以上未竣工的,企业竣工后一年以上未投产或连续一年以上处于停产状态的。③已竣工的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控制指标未达到合同或行业最低约定标准的。 3.低效工业企业用地面积怎么界定? 土地面积是指企业实际占用土地的面积,分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已登记和未登记的工业用地面积。已登记工业用地面积指企业经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登记或批准的工业和仓储两类用地的土地面积;未登记工业用地面积指企业租用或其他方式取得的工业用地面积。企业因政府原因造成超过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竣工期限的,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性扣减;现有企业的新增土地面积自实际交地起,根据合同规定建设周期及过渡周期完成后的次年纳入计算。 4.低效工业企业税收怎么界定? 税收数据由实缴税收和部分税收政策还原税额组成。实缴税收指企业(独立纳税企业)年度实际入库(不含查补以前年度税款)税收合计数额,具体包括:增值税(不扣减出口退税、含已办理的免抵调增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税收。其中,部分税收政策还原税额包含:①纳税人当年已实际缴纳,因享受税收优惠而予以退还的税额;②纳税人当年因购置货物用于厂房建设或作为生产设备而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以企业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证明材料为准。③生产型出口企业当年度新产生的调库数。对于纳税人缓缴的税款,税务机关按税款实际所属期限进行还原。 5.出租企业怎么认定亩均税收? 将自有厂房出租给其他企业生产经营的,承租企业实际净入库税收可以与出租企业合并计算,计入出租企业亩均税收,也可以按照建筑物面积除以容积率的办法,进行土地划分,独立计算亩均税收。 6.整治提升的方式是什么?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项目投资协议约定,依法依约制定低效工业企业“一企一策”整治提升方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通过“帮扶提升,限期整改,收购储备、并购重组、分割转让、司法解决、淘汰出清”等方式,限期倒逼低效工业企业整治提升。 7.《低效企业履约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企业通过制定并实施整治提升方案,提高亩均效益产出率,承诺实现2023年亩均税收不低于1万元/亩,2024年亩均税收不低于2万元/亩,2025年起亩均税收不低于3万元/亩,与企业所在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签订。 8.如果不签订承诺书或未履行《低效企业履约协议书》会有什么后果? 被认定为低效企业后,未签订《低效企业履约协议书》的低效工业企业,将被实施更严格的差别化政策,并视情实施倒逼腾退或依法关停。 9.当年亩均税收已经达到1万元的工业企业,需要签订《低效企业履约协议书》吗? 至2021年12月,亩均税收已达到1万元的企业经申请核实后暂不签订履约协议书。 10.改造提升的路径有哪些? 通过加大技改有效投入,提高投资强度及亩均产出效益;通过引进资金、股权优化等方式重组整合,加快转型升级;符合小微企业园产业定位和准入标准的小微企业、租赁企业,搬迁进入园区集聚转型发展。 11.什么样的低效工业企业需要倒逼施策? 存在较大空余土地的低效工业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的僵尸企业及其他提质无望的低效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外难以入园转型发展的低效工业企业,未达到履约评估条件或相关产出严重偏离合同约定的低效工业企业。 12.哪些低效工业企业可能会被依法关停? 对不符合国家和省市县产业指导目录、无证无照、证照不全及存在偷逃税收、超标排放、有较大安全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低效工业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大查处力度,依法应当关闭取缔的,坚决关闭取缔。 13.部门联合执法和综合服务机制是怎么运行的? 相关部门严格履行各自监管职能,实施部门执法责任制,并将其作为第一责任。对低效工业企业存在税收、环保、安全、职业卫生等方面违法行为的,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根据企业整治提升中的实际需要,及时提供服务指导,助推低效工业企业整治提升。 14.亩均1万元以下的低效工业企业可以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吗? 亩均1万元以下的低效工业企业原则上不予申报国家和省市相关项目、政策及试点,不得享受县级财政奖励政策并全面清理其原有政策,各部门不得推荐低效工业企业及企业主申报各项荣誉。 15.低效工业企业整治提升工作的推进顺序是怎样的? 一是全面摸排核查,由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对本辖区的低效工业企业全面开展“拉网式”摸排核查,重点核查企业的产业类型、经营状况、实际占用土地情况以及建设用地的容积率、投资强度、产出效率等情况。二是制定“一企一策”,与企业主开展“一对一”面谈沟通,综合施行“提高亩均效益办法”,指导帮助企业谋划制定整治提升“一企一策”,于2022年7月底前完成签订《低效企业履约协议书》。三是对标对表推进。对照低效工业企业出清工作目标和工作标准,督促企业按承诺书履约到位;相关部门强化整治提升工作的督促、指导、服务和执法,全面推进低效工业企业整治提升倒逼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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