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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fb/2022-0000656 公开目录 议题解读
发布机构 沂南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4-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2022年第5次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解读:《沂南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

2022年第5次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解读:《沂南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

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作出明确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把开发公益性岗位作为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措施来抓。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人社厅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在此背景下,我们起草了《沂南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

二、出台目的

通过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推乡村振兴,全力推进共同富裕。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四个部分:总体要求、组织实施、资金保障和保障措施。核心内容主要体现在第二部分:

(一)明确任务目标。2022年,全县创设4350个城乡公益性岗位,其中乡村公益岗位400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350个。2023-2025年,根据省、市下达我县的创设计划,确定当年各乡镇(街道)目标任务。

(二)明确安置对象。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重点是就业困难群体,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

(三)统筹岗位设置。城乡公益性岗位坚持需求导向、公益属性的原则。在统筹整合现有公益性岗位基础上,设立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各乡镇(街道)可根据实际需求统筹设置岗位开发类型,综合设岗或单独设岗。2022年岗位设置侧重于服务乡村振兴、卫生防疫、护林、防火巡护、植绿护绿、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管理维护等领域。

(四)规范组织上岗。各乡镇(街道)应根据城乡公益性岗位需求,按年度发布城乡公益性岗位需求公告。采取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县级审批的方式组织上岗。城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由乡镇(街道)统一负责,村(社区)参与做好需求摸排、人员组织、日常管理等工作。

(五)落实岗位待遇。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乡村公益性岗位应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退出公益性岗位后生活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政策有效衔接、帮扶不断档。

(六)全程精准管理。加强信息化支持,依托全省统一的公益性岗位精准管理系统,强化人员、岗位、资金的动态管理服务,做到岗位和人员“双实名”管理,杜绝“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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