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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fb/2022-0000657 公开目录 议题解读
发布机构 沂南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4-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2022年第4次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解读:《沂南县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2年第4次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解读:《沂南县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起草背景

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是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重要体现。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县政府每年要向社会公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县司法局起草了2022年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决策依据: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2.《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3.《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

4.《临沂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政发﹝2022﹞10号)

5.《沂南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沂政发﹝2020﹞10号)

三、出台目的:

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保障社会公众依法参与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利。

四、重要举措:

(一)目录征集

3月11日,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报送2022年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根据2022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确定需要提交县政府决策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通知》发出后,共收到12个部门报送的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15项(见附件1),涵盖了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红色资源文化保护领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革命文物保护领域、残疾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二)汇总审查

县司法局根据县政府《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和《2022年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要求,对征集的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依法进行了严格审查,排除了6件不符合重大决策要求的事项,剩余9项涉及7个承办部门。3月30日,县司法局组织召开了7个部门的分管负责人参加的重大行政决策计划论证会,司法局从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个方面的要求,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落实进行了解读,与会分管负责人就五个法定程序方面是否能够全部贯彻实施进行了论证,最终确定了7项重大决策作为我县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这7项重大行政决策覆盖面比较广,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革命文物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自然资源保护和红色文化资源以及残疾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影响广等特点,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深远影响。

(三)公布实施

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发布后,各承办部门要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要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科学民主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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