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fb/2022-0000741 | 公开目录 | 议题解读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11-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2022年第11次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解读:《沂南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一、起草背景 十三五”期间,全县围绕宜业宜居宜游建设,大力实施“三大优先”,补短板、强优势,高质量发展的环境基础更加优化,高质量发展的平台基础更加稳固,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基础更加完善,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但是,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尚不能完全满足新形势要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部署要求,紧密衔接临沂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沂南县“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有关专项规划,立足我县实际,形成《规划》。 二、基本原则 从六个坚持出发: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二是坚持低碳绿色发展,以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为引领,把生态环境保护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科学合理布局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三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四是坚持系统观念、底线思维,实施要素协同、区域协同、减污降碳协同,有效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五是坚持问题、时间、区域、对象、措施“五个精准”,不断提高环境治理针对性和有效性。六是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形成与治理任务、治理需求相适应的现代环保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主要内容 推进“四减四增”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全县万元GDP能耗下降31.3%。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0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59,列全市第一,境内沂河、蒙河、东汶河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收官。“十三五”期间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构建了流域水质稳定达标保障体系,开展全县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县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8个、县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村1个,2020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场会在我县召开。环境风险防范机制基本完善。2020年全县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100%,“十三五”期间未发生重特大生态环境污染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建立健全。积极打造畜禽养殖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沂南模式”,2020年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沂南召开。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圆满完成2017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18年省级环保督察和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和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管理制度,圆满完成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工业企业在线监控率达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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