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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fb/2023-0000225 公开目录 议题解读
发布机构 沂南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6-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议题解读】《沂南县关于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税率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为认真贯彻沂南工业强县战略,深入推进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实现全域征收,同时落实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应用,引导企业树立“亩产论英雄”发展理念,沂南县财政局特向省财政厅申请成为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税率试点县。2022年10月省财政厅批准我县为临沂市唯一一个第二批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税率改革试点县。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指导,报省财政厅审核同意,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税务局、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信、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联合下发《关于扩大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鲁财税[2022]28号规定:起草了《沂南县关于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税率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政策规定(省政府改革总体方案):对不同类型纳税人执行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二)具体任务分工:每年2月底前,工信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税务部门提供上一年度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及未参与亩产效益的企业;税务部门根据工信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上一年度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及未参与亩产效益的企业,做好系统调整,并及时告知纳税人按照评价分类对应的税额标准做好纳税申报,确保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政策落实。

三、意义:我县纳入试点县后,实现了全域征收,使全县企业在一个起跑线上,体现了公平,公正。以亩产论英雄、以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改革这个“小杠杆”牵住了土地集约利用的“牛鼻子”,探索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

会议回顾:沂南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5次常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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