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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fb/2023-0000226 公开目录 议题解读
发布机构 沂南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7-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议题解读】《沂南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2021年6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2022年9月28日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23年4月21日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临发〔2023〕6号),均明确了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我县遵照上级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沂南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要求,依法依规实施全面三孩政策,提升优生优育水平,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保障按政策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确保优化生育政策取得积极成效。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实施方案》提出了5个方面的行动举措17条针对性措施。一是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依法依规实施三孩政策,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清理废止涉及计划生育处理、处罚的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强化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人口监测分析。二是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持续推进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增强妇幼健康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提升危急重症孕产妇及新生儿救治能力,强化出生缺陷管理和规范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普及生殖健康知识和落实妇女“两癌”筛查等。三是扩大托育服务供给。多举措强化政策支持,对托育服务机构按照当地政府普惠指导价招收3岁以下幼儿的,县财政依据实际收托数给予补助。多渠道发展托育服务,支持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为在职职工提供托育服务,鼓励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多形式加强监管, 形成业务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纵横结合的托育服务监督管理模式,规范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四是营造生育友好社会环境。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婚育新风,严格落实产假、男方护理假和育儿假,不断完善教育、住房、医疗保险、就业、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个人所得税扣除等相关政策措施,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着力解决“不敢生”“不愿生”问题。五是持续关爱计划生育家庭。按照“老人老办法”,继续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执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实施方案》还明确了加强党的领导、动员社会力量增强协作配合、强化基层基础、做好宣传引导等。

会议回顾:沂南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6次常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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