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fb/2023-0000364 | 公开目录 | 议题解读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10-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议题解读】《沂南县普通国省道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推进全县普通国省道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公路服务品质和城乡人居环境整体水平,根据《临沂市普通国省道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抓、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开展全县普通国省道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实施绿化美化提升、公路基础设施整治和通行环境综合治理等,全面提升全县普通国省道服务品质,做到行车环境秩序良好、视觉舒适、沿线整洁,使公路充分发挥穿针引线、以线促面的作用,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整体水平,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公路交通支撑保障。 三、基本情况及工作要求 《方案》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第二部分为工作目标。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整体水平,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公路交通支撑保障为总目标。第三部分为整治内容和责任分工。整治内容共分为7个方面,各乡镇(街道)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公安局负责打击偷盗、破坏公路设施等违法行为,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控制公路两侧建设和村民建房用地审批,监督公路两侧建设情况,查处违法用地;负责组织、指导公路沿线城乡绿化工作。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公路沿线生态治理和查处污染物乱排乱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新增与国省道交叉市政道路建设管理。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占道经营、乱设广告牌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违法行为综合治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处理侵占公路权益行为,处理建控区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无证经营等。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普通国省道路面病害处置和日常保洁,公路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第四部分为实施步骤。对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2023年10月16日—10月22日为宣传动员阶段,2023年10月22日—2024年4月2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4月21日以后为长效治理阶段。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沂南县普通国省道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班。做好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路长制+”工作机制,把路域环境治理与国省道新改建、养护大中修有机结合。强化舆论引导,为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强化指导检查,工作专班定期组织县直牵头单位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会商,并定期通报。 会议回顾:沂南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8次常务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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