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mzj1/2024-0000045 公开目录 养老机构备案
发布机构 沂南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5-03-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养老机构备案指南

一、备案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

1.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2.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3.养老机构备案承诺书

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民政局:

经我单位研究决定,设置一所养老机构,该养老机构备案信息如下:

名称:

地址:

法人登记机关:

法人登记号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公民身份号码:

服务范围:

服务场所性质:自有/租赁

养老床位数量:

服务设施面积: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请予以备案。

备案单位:(章)

年 月 日

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

: 编号:

年 月 日报我局的《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收到并已备案。

备案项目如下:

名称:

地址:

民政局(章)

年 月 日

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养老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开展服务活动,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6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5号)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经营服务活动。

2.应当符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章。

3.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设置标准。

4.开展餐饮服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应食品安全标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附件4

备案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如实填报 的备案信息,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后续重大事项变更信息。

承诺已了解养老机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承诺开展的养老服务符合《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载明的要求。

承诺按照诚实信用、安全规范、以人为本的原则和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养老服务,不以养老机构名义从事欺老虐老、不正当关联交易、非法集资等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行为。

承诺主年 月 日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承诺不属实,或者违反上述承诺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备案单位: (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备案流程

四、办理部门与时限

沂南县民政局,无时限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办理单位:沂南县民政局

办理地址:沂南县永兴路11号

联系电话:0539-7379913

六、办理时间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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