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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新时代支持沂蒙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2-11-30    来源:文旅局   点击数:

财政政策。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沂蒙革命老区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政策,安排国家专项资金支持老区产业转型升级平台建设。(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完善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绩效管理,对沂蒙老区县转移支付系数参照省财政直管县标准上浮。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重点生态县的补助力度。加大债券资金和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支持力度。(省财政厅负责)

金融政策。支持临沂开展中央财政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省财政厅负责)国家开发银行山东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山东分行将沂蒙革命老区重点项目优先列入信贷和资金计划,对支持老区发展的企业和项目予以利率优惠。农业发展银行山东分行实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优惠100BP的政策,对老区项目开辟办贷绿色通道。(农业发展银行山东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山东分行负责)

土地政策。指导沂蒙革命老区市、县(市、区)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有序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规划应编尽编。对损毁的建设用地和零星分散的未利用地开发整理成耕地的,验收入库备案后形成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可用于占补平衡。优先支持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内有偿流转使用。将事关沂蒙革命老区发展全局和长远的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并按规定加大用地保障力度。(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分工负责)

人才政策。有针对性地选派沂蒙革命老区党政领导干部参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的专题培训。(省委组织部负责)加强基层人才引进,开展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结合当地实际适当放宽学历、专业、户籍、年龄等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对放宽条件、降低开考比例、简化程序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到5年最低服务年限。开展“金蓝领”培训项目,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按照技师2000元、高级技师5000元标准予以补贴。对企业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平等模式共同培养新型学徒的,按规定给予每人4000-6000元补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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