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gxj/2021-0000114 | 公开目录 | 群众文化活动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 | 2021-04-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群众文化(送戏下乡)工作的活动方案 |
为进一步做好“一年一村一场戏”工作,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现就开展2021年第一批送戏下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与送戏下乡的庄户剧团名单确定。根据2021年第六届庄户剧团比赛成绩,确定15个演出水平较高、群众评价较好的庄户剧团并参与2021年第一批送戏下乡工作。 二、演出任务确定。根据各乡镇(街道)行政村数量、剧团类别和分布,确定第一批送戏下乡任务覆盖省定贫困村、部分第一书记派驻村和部分行政村共225场。 三、对剧团的要求。承担送戏下乡任务的庄户剧团,要切实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自身剧团的业务能力,要优化剧团年龄结构,重点培育年轻演员。为保证各方面安全,剧团演出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且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四、对演出的要求。庄户剧团要提高作品创作能力,每场演出原创节目不少于5个(不包含舞蹈类作品),总体节目不少于10个,演出时长不少于90分钟,最长不高于120分钟。 五、规范演出流程。每场演出,剧团团长必须将“演前公示、舞台搭建、音频公放、通稿宣读、节目演出(不少于三张照片)、现场观众(360度拍摄观众视频)和演员合影”等7项,8张照片或视频内容通过微信实时发送到演出群,县文化馆安排专人负责全过程的实时监管。县文旅局将组织公共文化艺术科和文化馆随机抽查剧团演出情况。 演出回执单由文化站长负责报送,本乡镇所有送戏下乡演出任务结束,将每场演出的回执单经乡镇、村居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文化馆办公室。 六、统一演出后背景及条幅。 七、严肃送戏下乡工作纪律。做到“十不准”。即:不准更改统一设计的舞台背景内容和悬挂布置要求,严禁在商演时悬挂公益演出标识;不准只讲场次,不讲质量,敷衍应付;不准每场演出时间少于90分钟;不准将演出任务私自转让给其他剧团替演或借用其他剧团演员串场;不准有低俗、庸俗、媚俗演出节目;不准收取任何费用;不准接受镇街或村居安排的宴请和礼品;不准擅自改变演出地点;不准穿着日常休闲便装或不正规服装演出;不准在“沂南公益演出”微信群发送与工作无关的微信。对违反规定的,给予严肃处理。 八、其他。按照县送戏下乡公益演出管理流程要求执行。 联系人:李佩佩,联系电话:3221131;18253999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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