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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gxj/2023-0000048 公开目录 群众文化活动
发布机构 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3-06-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2023年度全县群众文艺作品创作征集活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繁荣全县群众艺术创作、推动群众文化事业发展、提升全县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健全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机制,以惠及群众为目标,引导基层文艺创作骨干积极参与群众文艺创演活动,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和市文旅局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和全县群众性小戏小剧创演等重点工作任务,用心用情创作和推广贴近生活、贴近时代、健康向上的群众文艺优秀作品。广泛组织进广场、进景区、进社区、进军营等基层演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实现文化惠民、文化乐民、文化育民。将开展2023年度全县群众文艺作品创作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作征集内容

(一)创作征集以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四个门类为主。作品应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呈现民族时代精神和沂蒙地域特色。突出群众文艺作品贴近群众、生动鲜活、短小精悍的优势和特点,坚持作品的思想性、群众性、艺术性、公益性相统一。

(二)评选对象为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热爱艺术创作的爱好者、各类文艺团体、社会团体等均可参加。

二、作品要求

(一)申报作品必须为2022年10月以后新创的群众文艺作品。(二)音乐作品(含声乐、器乐)时间长度不得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得超过16人。

(三)舞蹈作品时间长度不得超过8分钟,上台演出人数不得超过24人。

(四)戏剧作品演出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演出人数不得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五)曲艺作品演出时间不得超过12分钟,演出人数不得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三、作品报送

(一)7月27日前,经县文化馆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后统一进行评选,并择优推荐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报送材料

音乐作品:曲谱、歌词、作品视频、报送表;舞蹈作品:作品视频、报送表;戏剧、曲艺作品:剧本、曲谱、作品视频、报送表;

方式一:将作品发送至电子邮箱lyynwhg@163.com

方式二:可直接投稿至文化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9—322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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