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gxj/2023-0000167 | 公开目录 | 文博单位名录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 | 2025-03-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名录 |
文物保护管理机构 一、机构名称 沂南县文物保护中心 二、机构地址 沂南县图书馆5楼 三、联系电话 0539-3221216 四、工作时间 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五、机构职能 1.承担全县文物古迹、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区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申报等辅助工作。承担全 县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的服务保障。 2.承担全县文物保护单位、文物遗址点、历史文化遗址、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及其它建设项目的综合保障服务工作,为前期文物调查、勘探、发掘、保护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3.承担全县文物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宣传等辅助工作。 4.承担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辅助工作。承担文物盗窃、破坏、走私等案件查处的辅助工作。 5.承担全县县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关审核、申报、管理工作的技术支撑。承担指导县内世界人文、自然遗产、历史 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风景名胜区、宗教设施的文物保护工作。 6.承担社会流散文物、文物市场、文物出入境管理的辅助工作。承担流通文物、进出境文物、刑事文物鉴定的辅助工作。 7.承担全县文物征集、追缴、征购等辅助工作。承担全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巡查、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技防等辅助工作。 8.承担相关博物馆、纪念馆的日常管理、指导服务等工作。承担博物馆、纪念馆馆藏文物的分级鉴定和藏品科学保管工作。承担博物馆、纪念馆文物藏品的交流交换、预防性保护以及数字化保护等工作。参与拟订相关博物馆、纪念馆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9.承担全县革命文物、红色文化旅游资源调查、保护和利用工作。协助推进红色文化研学旅行、红色文化教育培训工作。 10.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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