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fb/2022-0000756 | 公开目录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12-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节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饮食篇 |
逢年过节,走亲访友,吃喝多、运动少。为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示节日期间饮食要注意以下方面。 一、饮食清淡,不油腻。吃得过于油腻,会导致能量过剩,加重肠胃负担,引起体重增加,甚至肠胃疾病。应选择脂肪含量低、能量低的食物,并不要过量食用。肥肉、动物内脏等应适量少吃,鱼、虾、蚌、贝等水产品脂肪低而富含优质蛋白质,可以适量多吃一些。 二、适量为止,不过饱。注意控制食量,不要吃得过于饱胀。节日期间不同平时,饮食缺乏规律,要饮食适量,短时间内摄入太多食物、饮料等会引起胃肠功能失调。 三、食物多样,不单调。要注重饮食合理搭配、选择谷类、肉类、蛋类、蔬菜、水果等多样化食物,多吃水果蔬菜,少吃油炸、烧烤食物。 四、清淡饮品,少喝酒。水是最好的饮料,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6岁以上儿童日均饮水量建议在800-1400毫升,成人在1500-1700毫升。不要喝过凉饮品,少喝或不喝含糖饮料。喝酒要适量,每天不超过低度白酒(38度)50毫升(约1两)所含的酒精量为适量,或饮用葡萄酒不超过150毫升(约1杯)、啤酒不超过450毫升(约1瓶)。 五、零食零吃,不为主。零食应以水果、坚果等为主。只宜零吃,不能代替正餐。炸薯片(条)等零食能量较多,应少吃或不吃。 此外,除了注意饮食外,还应经常活动,不能久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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