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yjj/2023-0000207 | 公开目录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3-09-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食品安全消费警示丨秋季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
秋季早晚温差较大,食物易腐败变质,加之季节交替,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高发。针对秋季食品安全特点,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沂南县市场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正确选购食品。消费者应前往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营业执照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正规食品经营场所选购食品,选购时应挑选包装完好的食品,并检查有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谨慎购买裸装和拆零销售以及其他易受污染的食品。 二、安全外出就餐。消费者要选择环境整洁、证照齐全的餐饮场所,就餐时采用分餐制或使用公勺公筷,注意辨别食物外观是否正常,慎食生冷类食品;同时做到按需点餐,践行光盘行动,防止餐饮浪费,倡导绿色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 三、谨慎网上订餐。消费者应选择正规的电商平台进行订餐并保存好消费凭证,订餐时尽量选择可短时送达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收到餐食后,一要检查外卖是否封签,包装是否完好、清洁;二要查验餐食是否受到污染或出现变质,所配送餐食是否与订购餐品一致;三要及时用餐,避免长时间存放。 四、增强维权意识。消费者在进行食品消费时应索要并妥善保存消费凭证,如产生消费纠纷或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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