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syjj/2025-0000008 公开目录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机构 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1-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春节假期食品安全消费提醒

春节将至,阖家齐聚,尽享美味的“年夜饭”,为切实保障外出就餐和居家饮食安全,让全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健康饮食,文明理性消费。

外出就餐需留心

(一)选择正规饭店就餐。外出就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的餐饮单位就餐。尽量避免在路边摊、流动摊贩等卫生条件无保障的场所用餐。不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谨慎选择生冷食品、海鲜类食品、卤味食品等易被污染的食品。就餐结束后要及时索取发票等凭证。

(二) 合理饮食保健康。春节期间,饮食要注意荤素搭配、营养均衡,避免暴饮暴食、过度饮酒,以免引起肠胃不适和其他健康问题。

(三)讲究个人卫生。外出就餐时要注意个人卫生,养成餐前洗手的习惯,降低“病从口入”的风险;就餐前要观察餐饮具是否洁净;提倡用公筷公勺,减少交叉污染的风险。

(四)倡导文明简约用餐。用餐时,尽量使用公筷公勺。按需点餐,提倡光盘行动,剩余饭菜主动打包,杜绝浪费。

(五)加强外卖订餐查验。网络订餐时,应选择正规外卖平台与商家,选择证照齐全的餐饮单位。

收到外卖时要查验外卖食物是否已密封盛放或使用“食安封签”。

居家饮食安全提示

(一)购买食品原料谨慎,不购买“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明、无生产厂家)。

(二)外购经改刀的熟食应当及时食用,剩余的再次食用前要彻底加热处理。

(三)放入冰箱的食品不宜过满,食品之间要留有空隙。定期对冰箱除霜,确保冷藏温度;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四)食品须烧熟煮透,饭菜应当餐加工、当餐食用;不能当餐用完的,应及时冷藏,隔餐隔夜食品食用前应回锅彻底加热。

对“年夜饭”承接单位的提示

(一)持证诚信经营。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范围经营,严禁超范围经营、超负荷经营。

(二)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履行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职责和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

(三)规范并执行各项制度。严格落实人员晨检、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贮存、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等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四)严格人员管理。从业人员上岗持健康证明,保持良好个人卫生。餐饮单位应加强人员培训,筑牢食品安全意识。

(五)防控有害生物。健全“三防”设施设备,餐饮场所的墙壁、地板无缝隙,天花板修葺完整,所有管道与外界连接处应封闭;有害生物防制应遵循物理防治优先,化学防治有条件使用的原则,保障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

(六)制定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落实应急预案和报告制度,做到有急能应,有急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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