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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yjj/2026-00031 公开目录 工作计划、检查标准
发布机构 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6-04-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工作要点】2026年食品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2026年食品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一、强化重点主体规范管理

(一)加强食品销售重点主体监管。加强对农村食品供货商、学校大宗食材供应企业、第三方冷库、食品摊点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合风险等级开展,以进货查验、贮存等经营过程控制、临期过期食品管控等方面为重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置。对于农村地区食品销售主体,要持续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做法,巩固工作成效,提高规范水平。

(二)开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食品安全监管。对作为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发货方和收货方的食品销售者履行审核、查验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其加强对承运方查验,监督承运方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运输食品。在对承运方实施准运许可的基础上,对承运方落实准运要求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二、深入开展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等设施排查治理

(一)加强日常监管。一要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连锁食品销售企业总部等将“生鲜灯”问题纳入风险管控清单,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二要突出短板弱项,加大对农贸市场、便民市场、社区肉菜店、食品摊点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发现使用“生鲜灯”问题,依法依规处置。

(二)强化社会共治。一是会同消协组织,采取发布消费提示、现场普法等形式组织开展广泛宣传,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和消费者维权意识。二是引导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在市场内公告栏、电子屏等显著位置张贴、发布公告,提示消费者保护自身权益,谨慎购买使用“生鲜灯”商户的产品。三是鼓励市场开办者将不得使用“生鲜灯”作为信用承诺的重要事项,写入与入场销售者签订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

三、推动食品销售领域风险分级监管

持续推进食品流通智慧监管模块应用,组织对校园周边等D级食品销售者的重点检查,检查覆盖率百分之百。推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实现中大型食品销售企业风险等级评定全覆盖。

四、强化食品超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以大中型商超、连锁超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等为重点,督促食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及临期食品管理等制度,严厉查处销售过期变质、“三无”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违法行为。组织对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开展体系检查,对上年度被检查企业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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