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xylbzj/2022-0000079 | 公开目录 | 救助标准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5-01-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医疗救助认定条件及救助标准 |
一、认定条件 1.民政部门认定的三类人员: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2.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两类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3.民政部门认定的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未纳入以上救助对象范围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 二、救助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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