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nyj/2022-0000194 | 公开目录 | 政策依据、申请指南及监督渠道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1-05-31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2021年沂南县小麦保护性耕作暨秸秆切碎还田示范项目政策依据、申请指南、监督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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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临沂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省级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临财农整指〔2021〕9号),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省级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沂财农整指〔2021〕28号) 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开展小麦秸秆切碎还田作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奖补方式:采取“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方式。 申请程序: 第一步:农机合作社登陆沂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an.gov.cn/)查看招标信息,通过招投标确定作业主体。 第二步:农机合作社进行项目申报,填写《2021年小麦保护性耕作暨秸秆切碎还田示范推广项目申报书》。并与作业地村委会签订《2021年小麦保护性耕作暨秸秆切碎还田项目农机合作社订单(委托)作业合同》。 第三步: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项目采购方检查验收,项目完成、公示后提交小麦秸秆切碎还田材料交由项目采购方申请资金拨付。 其中所需提交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3.农机合作社基本情况介绍(制度建设、民主管理、生产经营及带动农民增收等)4.农机合作社成员出资名单5.农机合作社机手作业明细汇总表6.驾驶操作人员名单及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7.小麦秸秆切碎还田情况公示表(附镇街公示照片并打印)8.项目采购方与合作社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申请材料:1.农机合作社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取得营业执照1年以上,执照在年检有效期内;登记备案的合作社成员不得少于5户; 2.农机合作社自有配备秸秆切碎还田装置的联合收获机械5台以上,同时加装秸秆切碎还田作业质量信息化监测仪,自动检测作业质量和面积;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场库房等; 4.农机合作社近三年没有出现经营管理、农机安全等问题; 5.需具备符合其它相关实施作业条件的要求等。 咨询电话:0539-3229712 受理单位:沂南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 办理时限:约90天 联系方式:沂南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0539-3229712 补贴结果:项目验收合格后,资金拨付到经营主体固定账户。 监督渠道: 举报电话:0539-3229712 地址:沂南县城振兴路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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