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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nyj/2024-0000009 公开目录 政策依据、申请指南及监督渠道
发布机构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4-02-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政策依据、办理流程、监督渠道

一、政策依据

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2024 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县开展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根据通知要求,明确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流程。

二、办理流程

(一)种植主体自报告。乡镇要结合当地实际,指导各类种麦主体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要统筹考虑当地生产实际,合理确定上报时限,切实做到应报尽报、防止漏报,对因宣传不到位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类种麦主体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种麦主体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二)村级初核。村委会负责对种植主体申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核实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上报乡镇政府,确保不漏报、不虚报。

(三)乡镇审核。乡镇政府组织对各村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审核无误后,通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系统”上传,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汇总。乡镇政府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乡村两级公示。严格落实“两级公示”制度,公示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到各村公示分户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 5 天;在乡镇驻地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 5天。乡镇政府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一并上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系统”。公示无误后,负责将农户补贴信息录入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

(五)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乡镇提报的补贴信息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提供补贴对象的个人信息、种植面积等材料。

三、监督渠道

投诉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0539-3255411联系地址:沂南县澳柯玛大道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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