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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学校食堂大宗食品供应商的经营条件具体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11-19    来源:沂南县教体局   点击数:

答:根据沂南县教体局、沂南县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学校食堂大宗食品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标准化检测、电子监控、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经营环境及设施设备应保持干净卫生,杜绝脏乱差。各工种工作人员须配备合理、人数充足,且身体健康,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2、配送企业提供的食品原料必须是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分区要合理、有标识牌、食品放置规范,有防鼠、防虫、防尘、防潮、防火等应有的预防措施。

3、配送企业运送产品的车辆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配送冷藏食品的车辆应有温度控制设备。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

4、对肉、禽、蔬菜等生鲜食品,供应商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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