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1.经认定的人才飞地聘用的高层次人才,视同市级人才,可按规定申报市级各类人才计划项目。符合条件的,帮助积极推荐国家级、省级人才计划项目。
2.经认定的市级人才飞地,管理期内根据人才引进、科创资源利用、成果转化等情况,给予30-50万元补贴资金,主要用于飞地引才用才和科技研发等工作,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支出。对同一申报主体不得重复补助。
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部门网站
各省市自治区政府网站
省内各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县内网站
地址:沂南县城人民路42号
邮编:276300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