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答: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鲁政发[2011]5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认定标准:以身份证为准,我县户籍年满100周岁的老人。
发放标准:我县百岁老人长寿补贴每人每月500元。
发放方式:通过财政补贴一卡通打卡发放。
发放时间:每年10月发放第一至三季度,每年12月发放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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