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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治病花费较大,民政部门有二次报销吗?
发布时间:2026-07-30    来源:沂南县民政局   点击数:

需明确的是,民政部门的社会救助政策核心是兜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主要包括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并不承担医疗费用报销职能。医疗费用报销相关政策由医保部门负责。若因重病住院花费过大,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符合条件的群众可向民政部门申请低保或临时救助,缓解生活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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