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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低保需要经村(居)同意吗?
发布时间:2026-07-30    来源:沂南县民政局   点击数:

低保办理有严格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化流程,申请人只需向乡镇(街道)提交书面申请,由乡镇(街道)通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公示等程序,确认申请对象是否符合低保条件。村(居)委会仅负责协助做好政策宣传、材料收集、入户引导等辅助工作,无权决定申请人是否能享受低保。若因身体不便等原因无法自行申请,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他人代为申请,委托时需办理相应委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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