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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相对于行政诉讼而言,行政复议有什么优势呢?
发布时间:2024-08-20    来源:司法局   点击数:

标题:相对于行政诉讼而言,行政复议有什么优势呢?

答:作为政府内部的自我纠错制度,相比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最大的特点是“公正高效,便民为民”。行政复议能够节约大部分的时间成本、金钱成本以及准备工作的成本。具体优势主要有4个方面:

一是复议程序简单,对行政行为不服,只需递交申请书甚至向复议机关口头提出申请,复议机关作出记录即可,群众不必像行政诉讼一样递交起诉状,行政复议申请程序更为便捷。

二是行政复议实行书面复议制度,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和被申请人提交的答辩材料进行对质性的审查,并在此基础上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而行政诉讼则实行开庭审理制度。行政复议不开庭审查,依据双方提供的书面文件作出复议决定,不善于交谈的人也有机会展示自己的理由让复议机关采纳。

三是申请行政复议不用交纳任何费用,只要递交复议申请书即可启动并进入行政复议程序;而提起行政诉讼则需要交纳诉讼费等费用。许多因为经济困难而无处救济的行政相对人可以选择行政复议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是在案件办理时限上,行政复议要快很多。行政复议决定的做出一般是自受理申请之日的60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而行政诉讼一审的审理期限是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做出判决。许多当事人都认为行政诉讼审理期限过长,公正结果的实现却被法律程序所限制。行政复议更为节省大家的时间,使自己的权利尽快实现,毕竟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

沂南县司法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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