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的原则。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县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组织协调各部门推进工作,对实施路段进行统一规划,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中心、各乡镇(街道)分别按职责范围牵头组织实施“道路安通光明行”工程。
二是坚持服务群众的原则。通过实施“道路安通光明行”工程,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和路域环境,保障群众夜间安全出行。
三是坚持经济实用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实用与美观相结合,新安装与旧利用相结合,力求少投入、出效果。
四是坚持节能环保的原则。新安装路段全部采用太阳能路灯,有效节约能源,控制污染。
五是坚持资源共享的原则。路灯安装后,可与商业广告、公益广告、5G信号设施、天网工程、110报警定位、交警视频监控设施等实现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