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答:县政府每年与各乡镇(街道)签订《沂南县文物保护安全管理责任书》,实行文物安全责任追究制,压实责任。落实文物巡查制度,加大“三防”工作力度,文物工作人员以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主,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全县文物点进行巡查(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每季度巡查1次,境内其他文物点保证每年至少巡查1次),扎实推进文物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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