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方案》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在主体建设领域,《实施方案》适用于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指导“县乡村”统一规范线下服务窗口,科学优化事项办理流程,强化审批协同,开展联动审批。在业务服务领域,编制企业、个人“县乡村”通用任务清单,简化办事指南,优化“一表申请”,推动线上办理渠道融合,创新帮办、代办服务模式,全面提升企业、群众办事获得感、便利度。
2.《实施方案》如何运行?
答: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监督《实施方案》运行落实,牵头任务清单编制、办事指南制定、申请表单优化及业务标准、服务模式更新,建立健全“好差评”工作机制,推进评价数据汇集,系统研判诉求信息,推动政务服务精准供给。各乡镇(街道)成立“县乡村一体、全链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由书记、镇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管理区主任、涉及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领导责任,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决策机制,精心组织推进,强化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全面保障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3.《实施方案》有什么特点?
答:《实施方案》重点突出一体建设和全链服务,依据上级相关工作规范、方案,围绕企业群众高频办事需求和工业项目建设要求,构建起标准统一、服务高效、上下联动、一体运行的县乡村体系,形成办事领域覆盖齐全、办事链条周期完整、办理模式便捷畅通的全链条服务。《实施方案》强调传统服务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系统提升审批服务智能化率,注重政务服务区域间均衡发展,全力打造“高效沂南”政务服务品牌。
4.《实施方案》带给企业群众最直观的感受有哪些?
答:《实施方案》梳理编制新事项清单,围绕企业从设立到注销“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提供企业开办、企业准营、企业运营、企业变更、投资建设、惠企政策兑现、员工招聘、不动产登记、注销退出等办理服务。围绕个人“生、婚、住、逝”“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提供新生儿出生入户、毕业就业、结婚生育、不动产交易过户、去世身后等办理服务,并对照规范要求、法规依据,进一步简化材料,压缩时限,完善邮政寄送、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让企业群众在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政务服务中好办事、办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