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文字】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标准?
发布时间:2022-12-11    来源:防空服务中心   点击数:

答:《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使用人,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进行维护管理:(一)结构及构件完好,工程无渗漏,构配件无锈蚀、破损等现象;(二)通风与空调、给排水、电气、通信、消防等系统运行正常;(三)防护设备和设施性能良好,消防、防水、防汛等设备和设施安全可靠;(四)室内空气等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五)进出道路通畅,孔口伪装和地面附属设施完好。”

【下载Word】 【下载PDF】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地址:沂南县城人民路42号

邮编:276300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