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sj2/2023-0000028 | 公开目录 | 减税降费落实情况及成效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税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3-08-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2023年1-7月沂南县认真落实以上政策共减免增值税30635308.91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524497.97元、教育费附加919149.45元、地方教育附加612706.18元,合计减免税费33691662.51元、惠及4526户纳税人。 |
【下载Word】 【下载PDF】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