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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yjj/2025-0000045 公开目录 政策制度、标准
发布机构 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5-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

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

为指导全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依据《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鲁市监食检特函〔2025〕32号)、《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临市监食检函〔2025〕16号),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以下简称食品抽检)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5年全县认真细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和风险隐患,发挥抽检“哨兵”作用,稳步提升抽检数据质量,严格落实核查处置“五到位”要求,促进全县食品安全质量水平不断提高,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整体效能提升,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四个统一。统一制定计划,县局制定全县食品抽检计划,各监管所配合抽检。统一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年度计划推进全年任务实施。统一数据报送,全部抽检监测数据均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抽系统)。统一结果利用,县局定期、不定期对县级抽检数据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

(二)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切,聚焦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农贸批发市场、社区便利超市、母婴用品店等重点区域,聚焦网红餐厅、餐饮外卖、集中供餐等重点环节,加大抽检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抽检及“你点我捡”等各种专项监督抽检。

(三)坚持稳量提质。开展食品抽检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抽检发现问题、监管治理问题、跟踪抽检问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监督抽检功能定位,着力增强食品抽检针对性、有效性和系统性。

(四)坚持均衡抽检。进一步优化抽检分工,扩大抽检覆盖面,统筹常规抽检与专项抽检,合理安排抽检监测任务,从时间、区域、品种上推进均衡抽检。根据全县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下同)生产销售的季节特点安排监督抽检任务,重点抽取当季食品、节令食品,对不合格较多的食品适当增加抽检频次。

(五)实施监管结合。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监管人员陪同抽样、现场监督检查和溯源信息填报工作,食用农产品抽检可结合季节供应特点、当地食用习惯适当增加品种项目。加强对抽检数据的分析和利用,系统梳理辖区内的区域性品种、项目风险隐患,按时间、区域、产业科学确定抽检品种及检验项目,加强协同联动,对发现有严重风险的食品安全问题,依程序限时上报,快速处置。

三、工作任务

2025年全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完成250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800批次以上,检验项目参照《2025年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品种、项目表》(附件),每批次检验项目数量须达到规定要求的80%以上。

四、工作内容

(一)监督抽检任务分工

县局对行政区域内销售的食品进行抽检,主要在农贸市场、集市、商场、超市、便利店、小食杂店、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点等场所抽样。抽检对象原则上不与上级局重复,配合开展市级及市级以上抽检任务。

(二)“你点我检”任务及分工。

2025年,全县计划开展“你点我检”抽检100批次,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度化开展“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开展批发市场、校园食品、网络食品、农批农贸、节日食品、特色食品等“你点我检”主题活动,原则上不少于4次。

1.坚持全国统一。完善“你点我检”工作体系,使用全国统一的“你点我检”平台、统一的宣传口号、统一的标志标识、统一的调查问卷、统一的反馈途径,全部监督抽检数据均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报送分类B须含有“你点我检”等关键信息。

2.坚持全链闭环。严格按照“点”“检”“处”“回”工作规范开展抽检活动,每个点检意愿全部收集,每个点检品种全部抽检,每个不合格产品全部处置,每批检验结果全部反馈,全程有规范,全链有闭环。

3.坚持监管为民。紧紧围绕百姓所需所盼,全年不断档开展线上意愿征集,常态化开展你点我检现场活动,利用信息赋能、“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及时汇总梳理群众点检意愿,安排相关产品抽样检验,及时公布抽检结果,解决群众身边食品安全问题,提升公众食品安全参与度和获得感。

4.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创新宣传方式,让人民群众了解抽检、参与抽检,感知食品安全。用好新媒体宣传平台,在官方微信等平台全方位宣传“你点我检”活动,放大食品安全宣传效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指导,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按照监管职责开展监督抽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助推“两个工作机制”落地见效。县局要加强对食品抽检工作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落实抽样检验、信息公布、跟踪抽检和核查处置责任。

(二)聚焦问题隐患,精准排查风险。将“你点我检”、投诉举报、食品安全舆情等反映的问题纳入监督抽检计划或方案,加大对安全风险易发高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行业抽检力度;发挥食品抽检“雷达”作用,聚焦抗生素、生物毒素、有机污染物、非法添加等问题,采用食品补充检验方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潜规则”。规范“你点我检”全链条工作流程,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活动,打造“监管为民”服务品牌。

(三)推进均衡抽检,减少重复抽检。综合协调国、省、市、县任务抽样安排,统筹全年抽检任务,从时间、区域、品种上推进均衡抽检。各市场监管所要依照“两个责任”包保台账,建立抽检电子台账,细化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实行年度抽样名单避开机制,推动承检机构使用、填写抽检电子台账,县局及时汇总统计,补充辖区内未抽样名单,扩大抽样范围,协调抽样计划实施。

(四)严格核查处置,确保“五个到位”。严格按照“原因排查到位、产品控制到位、行政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信息公开到位”的要求加强对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督促指导,及时组织开展多批次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回头看”;组织抽查国抽系统填报的核查处置数据和信息质量,不定期通报典型和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

(五)加大结果运用,完善预警交流。定期分析食品抽检监测数据,深度挖掘数据背后的潜在规律,形成分析报告;及时总结分析食品抽检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为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和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编发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风险提示等,开展常态性风险交流,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六)加强机构管理,提高数据质量。参照《山东省食品安全抽检承机构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强化抽检质量管理;采取数据抽查、飞行检查、现场检查、留样复测等形式,加强对本级承检机构的管理,对抽检数据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承检机构进行通报。

(七)规范信息公开,强化业务提升。加强食品抽检信息公开工作,按“时、度、效”原则和抽检信息公开规范要求,稳妥、均衡公布食品安全抽检结果信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食品抽检技能大比武和培训活动,提升食品抽检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八)提高样品利用,聚力社会公益。推进和规范合格备份样品合理再利用,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合格备份样品捐赠活动,最大限度地发挥备份样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保障食品安全与履行社会责任的双赢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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